朱台镇新农合关于09年第二批慢性病本的办理
近日镇新农合根据区新农合办的相关规定,对于区新农合办规定的10种慢性病,办理了慢性病本,共收集材料138份,主要针对慢性病门诊的报销,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发放到患者手中。
区新农合办规定的10种慢性病病种有:
(1)尿毒症(2)器官移植(3)肿瘤,包括白血病(4)糖尿病(5)高血压病3级(6)类风湿病(7)肺源性心脏病(8)脑出血、脑梗塞后遗症(9)慢性病毒性肝炎(10)精神分裂症
慢性病门诊的补偿比例规定如下:
(1)尿毒症、器官移植、肿瘤安装住院报销比例补偿,即本年度医药费累计1万元以下为35%,1万至2万元的为40%,2万元以上的为50%,封顶线为10万元。
(2)糖尿病、高血压病3级、类风湿病、肺源性心脏病、脑出血、脑梗塞后遗症、慢性病毒性肝炎、精神分裂症,门诊报销比例为30%,起付线为500元,封顶线为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