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台镇人民政府文件
朱政发[2007]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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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综合开发支持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区
产业结构调整奖励扶持政策的意见
为扎实有效的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支持新农村建设示范区项目,鼓励各村、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民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去,进一步提升示范项目区农业经济效益,经研究制定奖励扶持政策如下:
一、蔬菜种植
1、年内新调出土地发展连片蔬菜,面积达5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扶持300元;面积达30亩以上50亩以下的,每亩奖励扶持200元,奖励时间从2007年始到2010年底止。
2、2007年已连片种植蔬菜,面积达50亩以上的,2007年每亩奖励扶持100元,2008年--2010年每年每亩奖励扶持300元。
二、蔬菜大棚
1、年内新发展有机无土栽培蔬菜的,按大棚东西长度奖励,每米奖励扶持100元。
2、年内新发展秸秆反应堆技术的,按大棚东西长度奖励,每米奖励扶持30元。
3、2007-2010年底新发展冬暖式蔬菜大棚,东西长度达
三、黑木耳种植
1、庭院种植黑木耳,数量达2000袋以上的,每袋奖励扶持0.5元;数量达1000袋以上2000袋以下的,每袋奖励扶持0.3元。
2、农田连片种植黑木耳,面积达10亩以上的,每袋奖励扶持0.6元;面积5亩以上10亩以下的,每袋奖励扶持0.5元。
四、花卉苗木
1、年内连片种植绿化苗木、花卉,面积达30亩以上的,从2007年始至2009年底止,每年每亩奖励扶持300元。
2、农田生产路两侧,种植绿化苗木、花卉,每侧宽度达
五、沼气池
非国债项目村和农户,按照“一池三改”要求,建成8立方以上户用沼气池的,每个沼气池奖励扶持1200元,另配套灶具、净化器、滴水器。
六、养殖小区建设
1、新建畜牧养殖小区,年内达到区级以上标准化畜牧小区建设标准的,奖励扶持业主100000元。
2、原畜牧养殖小区改建和扩建,年内达到区级以上标准化畜牧小区建设标准的,奖励扶持业主50000元。
3、肉牛养殖:建设规模达到标准化养殖标准,肉牛存栏100头以上,奖励扶持业主10000元。
4、畜牧养殖厂玉米秸秆青贮数量达1000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奖励扶持业主1元。
七、农业龙头企业
1、农产品加工厂,带动特色种植面积达3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扶持业主30000元。
2、农产品加工厂,生产规模、技术条件等达到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标准的,奖励扶持业主30000元。
说明:1、凡符合以上奖励扶持条件的单位、个人,先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由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察看、验收,依据规定的政策确定奖励扶持金额。
2、对同时达到多项奖励扶持要求的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兑现。
3、其他奖励扶持政策与本意见相抵触的以本意见为准。
4、本奖励扶持政策适用于示范项目区规划内的西单、东单、大夫、魏家、陈营、王营、张旺、麻旺、罗家村,村庄和土地。朱东、朱西、朱北、大柳、于家、耿家、房家村,适用于项目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