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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的八项职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9日 点击数:

 

1、协助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处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镇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和监外执行犯罪分子的社区矫正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