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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证》办理程序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8日 点击数:

一、办事对象
本区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岁、女16-55岁),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均可办理《失业证》
二、办事程序
1、从未就过业的失业人员办理《失业证》,须持《户口薄》、《毕业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后,办理《失业证》。
2、失业职工办理《失业证》,须携带本人档案,先到失业基金管理科审核是否享受失业保险金,然后到就业指导科存档后,持《户口薄》、《档案代存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后,办理《失业证》。
三、根据鲁价费发(1999)38号文件要求,办理《失业证》收取工本费5元。
四、服务承诺:随到随办。
五、承办单位:朱台镇劳动保障中心
六、《失业证》于每年三月份进行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