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对象: 凡在本镇居住的城镇居民。 二、办事程序 1、《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淄博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住处登记表》; 4、属重度残疾人员的,须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5、属低保家庭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三、服务承诺:随到随办 四、承办单位:朱台镇劳动保障中心